昨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焦光华,副主任叶志深、刘国安、宋永平、吕文明、张春法、占志妙,秘书长叶丽萍和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
副市长叶朝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斯金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海鹰、市政府秘书长朱继坤等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吴永水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和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关于《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丽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并分组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工作要点》。
焦光华在会上讲话。她指出,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是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形势下召开的重要会议,希望大家结合丽水实际,认真贯彻学习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将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去。
焦光华强调,市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要认真听取意见,进一步做好各工作报告稿的修改完善工作,进而在全市范围形成推进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扎实推进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为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焦光华强调,要及早作出安排,进一步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的各项工作,通过进一步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选准议题,开展有的放矢的监督,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的时效性和权威性,为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列席会议的还有不是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办公室和工委副主任、调研员等。
(记者 崔璀 来源:《丽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