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自救的过程中,受损林木的采伐,需要遵守相关的政策、法规,依法、科学进行清理采伐。”2月27日下午,针对广大林农能否自行清理采伐因此次灾而受损的林木,市林业局资源林政处处长黄文松介绍说。
50年一遇的雨冰冻天气,使我市林业资源遭受严重损失。为切实加强林政管理,保护森林资源,市林业局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全市林业受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后,制订了《关于加强对冰灾害受损林木清理采伐管理的意见》,帮助广大林农组织开展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科学地对冰受损林木清理采伐。
“受灾林分的清理采伐,我们要求以能保则保的原则进行清理,最大程度地减少林农损失,维护他们的利益。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处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除危急生命财产安全和抢险抗灾需要之外)的禁止清理采伐;受损木株数比例少于10%的轻度受灾林分,原则上不予清理采伐,确需采伐的,从严控制;海拔较高、坡度较陡、人工补植或更新造林难度较大的受灾林分,原则上也不予清理采伐。”黄文松介绍,根据林种分类,松、杉林,阔叶林,竹林、经济林等清理都有具体的规定,同时,市林业局还要求各地根据实际,进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统一批准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对因电网等抗灾抢修涉及到林木采伐的,各地要特事特办批准采伐,紧急情况需要采伐的,可根据相关法规,由抢险单位或部门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受损林木清理采伐计划由各地在年度采伐限额中优先统筹安排。
黄文松说:“为防止以清理采伐受损林木之名,乱砍滥伐和森林火灾等灾中灾的发生,我们还要求各地森林警察、管护人员全面加强巡山护林等管理工作,对违法分子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还把绿化造林与清理采伐紧密结合在一起,尽最大努力减少林农损失,以最快的速度恢复森林,继续保持良好的生态优势。”
(记者 李建波 实习生 单遥 来源:《丽水日报》)